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屏東籍漁船新明發號因卸魚延誤通報,今年8月遭漁業署重罰120萬元,訴願未能平反。70歲老船長蔡信良今天抱病返回東港,一下船就因身體不適送急診。他痛批政府拿漁民開刀,一點小錯就罰到破產,漁民怨聲載道。為解除歐盟對我國遠洋漁業舉出的黃牌警告,漁業署修訂漁業三法重罰違規漁船,今年3月上路後統計已開罰35案,總罰金超過3600萬元。新明財號因卸魚時晚3天繳交卸魚預報,被漁業署開罰120萬元。蔡信良因為兒子10年前出海時被印尼漁工殺害,為了扶養孫子才又高齡出海討魚,「連電腦都不會用」,沒想到一出錯就被重罰。蔡信良數周前在海上因為皮膚過敏,全身水腫、腳下長水泡,只能透過醫生撥打衛星電話問診的方式了解病情,船上也只有簡便的隨身藥物,但為了多補一點魚來彌補重罰的損失,只好拚了命多撐幾天再返港,最後得由眾人幫忙抬上救護車的窘境。他對被罰深感無奈及不平,表示這艘船賣掉也不過300多萬元,一點小錯竟就要罰上百萬。現在漁業大環境不佳,一趟出海3至4個月也不過獲利20來萬元,120萬元罰款至少要努力兩年才能賺回來,為了還在念書的孫子,不管怎樣只能咬牙苦撐。蔡信良痛批政府「苛政」太不合理,討海人在海上打拼,卻要不時擔心是否隨時犯錯,可能被罰到破產。新法上路後,定時電腦回報、回傳船位回報器、繳交漁業報告、連漁獲量多報、少報一點誤差都不行,讓廣大漁民相當反感,自己只是冰山一角。遭重罰120萬元的屏東籍漁船「新明財」號,今天上午10點半返回屏東東港漁港,一停靠東港安檢所報關,漁民朋友及家屬親友就上前聲援。記者蔣繼平/翻攝 分享 facebook 屏東籍漁船新明財號70歲的老船長蔡信良(右)前往東港輔英醫院急診治療,妻子蔡陳金珠陪在一旁。記者蔣繼平/攝影 分享 facebook 屏東籍漁船新明財號70歲的老船長蔡信良因身體不適,下船後立即坐上救護車送往輔英醫院急診。記者蔣繼平/翻攝 分享 facebook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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